基金名称:
北大方达游学基金
基金捐赠人及简介: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基金宗旨:
鼓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良好但经济困难的学生参与国际交流,促进法学院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发展。
基金设立时间:
2013年
基金存续年限:
基金使用:
资助项目:
1.“北大斯坦福项目”
2.“北大哥伦比亚项目”
资助条件:
1.品质优秀;
2.学习成绩、学术研究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突出;
3.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