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下学期开学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校历,在校生开学注册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至2月24日,注册地点在凯原楼107教务办公室。其它有关选课、上课等事宜请注意相关部门的通知。
2. 在校研究生均须本人亲自持研究生证办理注册手续,一般不能由同学或他人代替。注册状况与学业奖学金、选课和其他学业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如,一学期同时3门或以上必修、限选课不及格;经重修后累计两门次仍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2)对于因出国不在校的研究生,一律先不注册,待研究生回国报到后再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3)经导师安排在国内其它省市实习或参与项目的,暂不注册,待研究生回校后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4)档案不在我校的在职研究生,因工作需要出差等,应事先与导师沟通,经同意后通知院系教务老师,回校后进行补注册;
(5)未按规定交纳培养费等相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6)未按时交费但之后按规定补交费的研究生在院系教务老师处进行补注册。
3. 不能按时到校注册的学生(办理出访手续出访在外的同学除外),应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4. 所有学生(包括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必须将本年度培养费等相关费用交清后,才能注册。凡未交费者,不予注册,且选课结果无效。研究生应于2017年1月4日~2月17日的工作日到学校财务部交费。交费时间:上午8:00-11:15 下午1:00-4:00,交费地点:财务部(化学南楼106房间)或财务部四教办公区 102室(法学楼西侧,有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结算中心标志),交费方式:刷卡或现金。
5. 对不按期到校注册及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学院将严格按《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 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由学院报送研究生院按规定处理。
7. 注册时,请预计于2017年7月毕业的同学做好学籍信息核对和学籍异动申请工作。
教务办公室
2017年1月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