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校历,下学期在校生开学注册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15日。注册地点在凯原楼107室教务办公室。有关选课、上课等事宜请同学们注意相关部门的通知。
一、 本科生注册
1. 在校本科生均须本人亲自持本科生学生证(红本)到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不能由同学或他人代替。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达到退学条件的本科生,不予注册。
(2) 未按时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3) 对于因出国不在校的本科生,一律先不注册,待回国报到后再由法学院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2. 对不按期到校注册的本科生,法学院将严格按《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时间持学生证到校报到, 办理注册手续。不符合注册条件或未缴纳学宿费者不予注册。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须请假并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含)以上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下学期开学注册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 本科生注册
1. 在校本科生均须本人亲自持本科生学生证(红本)到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不能由同学或他人代替。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达到退学条件的本科生,不予注册。
(2) 未按时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
(3) 对于因出国不在校的本科生,一律先不注册,待回国报到后再由法学院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2. 对不按期到校注册的本科生,法学院将严格按《网投十大信誉排名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时间持学生证到校报到, 办理注册手续。不符合注册条件或未缴纳学宿费者不予注册。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须请假并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含)以上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研究生注册
1. 在校研究生均须本人亲自持研究生学生证到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一般不能由同学或他人代替。注册状况与学业奖学金、选课和其他学业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请务必按时注册,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如,一学期同时3门或以上必修、限选课不及格;经重修后累计两门次仍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2)对于因出国不在校的研究生,一律先不注册,待研究生回国报到后再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出国超过180天的须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3)经导师安排在国内其它省市实习或参与项目的,履行请假手续后暂不注册,待研究生回校后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4) 档案不在我校的在职研究生,因工作需要出差等,应事先与导师沟通,经同意后通知院系教务老师,回校后进行补注册。
(5)未按规定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6) 未按时交费但之后按规定补交费的研究生在院系教务老师处进行补注册。
2.不能按时到校注册的学生(办理出访手续出访在外的同学除外),应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3.所有学生(包括延长学习年限者)必须将本年度学费等相关费用交清后,才能注册。凡未交费者,不予注册,且选课结果无效。财务部对交费的相关要求如下:
3.所有学生(包括延长学习年限者)必须将本年度学费等相关费用交清后,才能注册。凡未交费者,不予注册,且选课结果无效。财务部对交费的相关要求如下:
选择银行划款交费的同学请于8月27日之前将应交费用存入校园金穗卡内,学校将通过银行进行划款。选择现场交费的同学,请于学校规定的注册日或注册日之前(工作日),到学校财务部交费。交费时间:上午8:15-11:15;下午13:15-16:15。交费地点:财务部(化学南楼)108室。详细安排请见财务部有关通知。
4. 对不按期到校注册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网投十大信誉排名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9月1日实施)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 注册时,请预计于2018年1月毕业的同学做好学籍信息核对和学籍异动申请工作。
6. 2017级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2日,有关程序将另行通知。
7. 2017年9月1日起,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也将同步实施,届时请同学们关注并学习新规定。
教务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